一、本部门(本系统、本地区)2022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资料图】
(一)2022年度全省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151件(作出执法决定案件数),其中,省本级行政处罚0件,占比0%、市(州)及县(区)行政处罚1151件,占比100%;行政强制0件,占比0%;行政征收征用0件,占比0%,涉密案件0件,占比0%。
(二)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0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被纠错、行政诉讼败诉。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联合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制定印发了《贵州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实施方案》,在全省整合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建立主体清晰、职责明确、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二是印发《贵州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2年版)》,梳理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领域的事项名称、职权类型、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共收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179条,其中文化类51项、文物类21项、出版(版权)类33项、广播电视类10项、电影类7项、旅游类54项、行政强制类3项。按照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原则,把查处违法行为的第一管辖和第一责任压实。三是按时完成了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的首次配发任务。按照财政部、司法部、省司法厅和省省财政厅工作部署,我厅及时制定并印发了《贵州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和管理方案》,组织开展全省文化市场制式服装和标志首次配发工作,成为在全省范围内继环保部门后第二支统一着装的行政执法队伍。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情况
1.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一是严格执行两人以上执法规定,执行“亮证执法”制度,执法前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执法过程中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救济渠道等。二是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指导各市(州)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六大领域(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的行政处罚案件。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指导各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对“一单两库”、年度抽查计划、部门联合抽查等信息对社会进行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一是要求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进行全过程记录。二是按照《行政处罚法》及《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办法》要求,统一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及制作规范,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它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存方式、记录入卷办法,要求“一案一记录”等方式抓好安全保管,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可溯。三是开展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考评工作。下发《关于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考评工作2022年上半年各市(州)工作落实情况的通报》,指导各市州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考评要求完成案件办理及案卷录入、人均办案量、全省执法信息及交办的举报线索等考评指标,做好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执法工作,每季度通报考评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推进较差的市州开展督导。
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一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今年所办理的案件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二是围绕保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到实处,完善相关制度,要求在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对拟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核。法制审核以证据为基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裁量适当、程序合法,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三是法制审核人员从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相关工作经验的执法人员中选配。
(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通过组织“以案施训”、以查代训等专题培训,对全省执法人员进行轮训。一是开展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各市州人员参加文化市场执法领域政策解读在线培训班、艺术品以案施训培训班总结交流会、全省平安贵州建设文化市场六大领域综合执法和消防安全业务培训班及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线上考试等活动,对全省320名执法人员进行了涵盖文化、旅游市场执法实务、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实务、新《行政处罚法》、电影执法操作实务、网络发行出版物市场执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六大领域和消防安全检查实务的培训5场次,进一步提高了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执法水平和对侵犯知识产权相关案件的办理水平。二是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文物局等部门印发了《贵州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进一步提升了业务骨干整体素质,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技能。全省36名执法队员参加了省级决赛,安顺市获得团体决赛一等奖。三是组织2022年贵州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资格专业科目考试。对未取得执法证的新晋执法人员,开展执法资格专业科目考试。共38人参加,33人通过考试,文化和旅游部执法监督局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了认定。
(四)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的情况
一是开展案卷评查及全国第集中办案活动。下发了《关于报送文物执法案卷参加2022年度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工作。并开展由文化和旅游部部署、省文旅厅牵头、贵阳市文旅局承办的全国第五批集中办案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提高了执法案卷制作质量。11月23日至26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在荔波县开展为期四天的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此次评查选出优秀卷宗13份,规范卷宗10份。二是围绕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先后组织开展了“春节”“五一”“暑期”等节庆和重要节点期间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及安全防范工作督查等专项行动,指导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强元旦春节和北京冬奥会期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关于加强清明、五一、端午期间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端午”期间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和多彩贵州文旅消费券暗访工作的通知》《全省下半年旅游安全和市场秩序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省文化和旅游厅旅游安全和市场秩序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组进驻安顺暗访指导工作方案》《贵州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年至2024年)》等文件,以旅游市场整治“黔锋行动”为主线,持续开展整治行动,巩固旅游市场整治成果,旨在不断净化我省旅游市场环境,坚决打击和铲除旅游市场存在的不良顽疾和毒瘤,牢牢守住贵州旅游一片蓝天净土。三是启动“不合理低价游”、强迫诱导购物等旅游乱象的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工作部署,结合我省旅游市场整治“黔锋行动”相关工作要求,自2022年3月至7月在全省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重点整治“不合理低价游”等突出问题,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在旅游市场执法工作中落实好“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旅游业复工复产复业。四是加强协调联动,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加强与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多次组织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赴安顺市、贵阳市、黔东南州、黔南州等地有关景区景点查处涉旅违法违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