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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徐,给我送点东西。”“好的……”接到“订单”,峨眉“外卖小哥”徐某某骑着电瓶车给客户送货。但这次,他把自己送进了牢房。原来这个货不是普通的货,而是毒品。
近期,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男子冒充外卖小哥贩卖毒品并容留他人吸毒案,被告人徐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据了解,被告人徐某某多次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他主要通过微信“接单”、收取毒资,为了掩人耳目,他假扮成外卖小哥,骑电瓶车向吸毒人员送毒品,甚至容留他人在其住处吸食毒品。峨眉山市公安局根据线索,在其住处抓获了假扮成外卖小哥正准备出门送毒品的徐某某,从徐某某身上查获毒品一袋,净重0.1克;并在徐某某住处挡获正在吸毒的尧某、彭某。
经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审理:徐某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并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对徐某某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扣押在案的违禁品和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法官提醒,毒品犯罪不仅伤害自己、祸及家庭,还对社会有极大的危害性。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将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