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3月30日15:00在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拍卖“昌宁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铺面租赁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见右表)
【资料图】
二、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 2023年3月29日17:00止。
三、报名地点:昌宁茶乡印象酒店。
四、保证金缴纳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3月29日17:00止。
保证金缴纳账户
名称: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昌宁县支行
账号:53050172733600000317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3月29日17:00止。
六、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七、竞拍时间:2023年3月30日15:00
八、竞拍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报名须知:竞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人参加竞价须携带法人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须带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参加竞价人须按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并签订《竞价约定书》,确定竞价号牌方可参加竞价。
十、特别说明:
租赁所产生的租赁税按税法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水、电费及佣金由承租人承担。
1.标的1号昌宁县民政局铺面:承租人必须是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在册的餐饮企业或从事餐饮行业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竞买人);承租人必须经营开办“幸福食堂”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维护好现有的餐饮设备,须有热爱慈善公益之心,对年满60-89周岁老年人用餐收费标准按照市场价价格60%给予优惠,对年满9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免费用餐,具体事宜在房屋承租合同中载明。
2.标的2号昌宁县教育体育局铺面:承租方负责承租期间县体育馆、县体育场范围内的管理使用、维护维修、卫生保洁和值班,负责各场馆环境卫生及草坪绿化修剪等内容。承租方如需对承租场馆进行内部改造须征得甲方同意。合同终止时承租方所购置的硬件设施设备,经双方商定后,按“来装去留”的原则进行处置。在承租期间,承租方须无偿、无条件服从甲方开展重大活动、比赛及训练等活动对县体育馆、县体育场所属场地及设施设备的使用和调度;在对承租场馆管理使用中,要严格遵守各场馆免费开放时段及开放时段正常对外开放,在免费开放时段内,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期间的相关硬件设施设备由承租方统一支配使用并交付单年租金的20%作为押金,如出现安全事故或设施设备损毁,从押金中扣除。
3.本次竞价招租佣金按成交价款的1.5%收取,由承租方承担。
4.保证金返还时间:未竞得者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保证金不冲抵租金,竞得人在5个工作日内交第一年租金。
5.同等价格原承租人享有优先租赁权。
十一、联系电话:
杨先生15987518777
杨女士13987540425
云南远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21日